消費者委員會舉辦的“存憑有理 – 2019”活動即將結束,消費者可於5月14日或之前憑於“誠信店”消費後保存的單據登記參加抽獎。
收據、單據等消費憑證是保障消費者索償權利的重要依據,為加強消費者消費後記緊向商號索取及保留消費憑證的意識及習慣,消委會2014年起舉辦“存憑有理”活動以來已累積一定成效,參加人次逐年增加,累計有15,000人次參與過該活動,達到普及推廣“存憑有理”的目的,而近年消費者都能按消委會投訴指引的要求,提供消費憑證作為投訴的主要證明文件。
為期兩個月的“存憑有理 – 2019”活動即將結束,參加情況踴躍,登記辦法簡易,消費者只需持有3月15日至5月14日期間於“誠信店”單筆消費滿50元或以上金額的單據、收據等消費憑證就可登記參加抽獎,參加者可選擇在“誠信店”手機應用程式內登記,亦可將填妥資料的消費憑證副本投入消委會位於高士德大馬路26號何鴻燊夫人大廈地下或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M區辦事處的收集箱內。
“存憑有理 – 2019”活動獎品包括頭獎2,000元(一名)、二獎1,500元(兩名)、三獎1,000元(三名)的現金券,五十名安慰獎各得內附100元的“誠信店”特別版電子貨幣儲值咭乙張。
消費者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查閱“存憑有理–2019”活動詳情,消委會提醒有興趣參加的人士須按參加辦法準確填妥資料,以及保留參加抽獎的消費憑證正本作領獎用途,消委會查詢電話: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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