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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設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

梁維特司長和丁雅勤主任見證金管局、消委會及世貿仲裁中心簽署《關於設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的合作備忘錄》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消費者委員會及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今日(28日)簽署了《關於設立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的合作備忘錄》(下簡稱《備忘錄》),為本地金融消費糾紛提供多一個處理渠道,未來計劃與大灣區城市對接,更好保障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提升本地金融服務在灣區市場的競爭力和吸引力。

《備忘錄》在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和辦公室主任丁雅勤的見證下,由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消委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黃翰寧、世貿仲裁中心全體委員會主席徐偉坤共同簽署。陳守信在致辭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營商環境,為國家倡議的“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有力的支撐,當中包括完善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支持粵、港、澳三地調解機制的對接合作。澳門“金融消費糾紛調解計劃”(下簡稱“調解計劃”)的設立,除為解決本地金融消費糾紛提供多一個簡單便捷的制度選擇,也為即將建立的大灣區9+2金融消費糾紛調解合作機制奠下基礎,推動大灣區城市接軌。“調解計劃”將有利未來民生金融發展,協助業界充分把握三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帶來的商機。

“調解計劃”是參考了鄰近地區的金融消費糾紛調解模式,並結合澳門實際情況,由金管局、消委會和世貿仲裁中心三方商討設立,所有獲金管局許可的金融機構將成為“調解計劃”的成員。有關“調解計劃”覆蓋申索額不高於100萬澳門元的金融消費爭議,且投訴人首次知悉其損失之日起計兩年內提出的調解請求。

為使業界更清晰“調解計劃”設立的意義和操作流程,金管局日前為全澳獲許可的金融機構舉辦了一場講解會,並邀請到世貿仲裁中心及消委會的代表親臨作專項講解及回應提問,約有100名業界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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