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澳門建設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鼓勵澳門文創企業挖掘澳門的文化元素,開發新的文化旅遊產品和體驗服務,文化產業基金與旅遊局合作,以澳門旅遊吉祥物“麥麥 Mak Mak”為主題,推出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申請項目必須有澳門文化旅遊元素,根據“麥麥 Mak Mak”的設計概念,以及旅遊吉祥物推廣澳門旅遊業的宗旨,推出文化旅遊產品或開發澳門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
文化產業基金與旅遊局於5月30日假澳門青年創業孵化中心舉行聯合記者會,介紹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詳情。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表示,配合澳門建設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需要推動多元的文化旅遊產品和體驗服務。旅遊局聯同文化產業基金將於6月3日至8月30日期間,推出《麥麥 Mak Mak – 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申請,鼓勵澳門文創企業挖掘澳門的文化元素,開發新的文化旅遊產品和體驗,希望通過融合文創元素,推動文化旅遊。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表示,近年,特區政府透過政策扶持與協作以推動澳門的文創產業發展,旅遊業也朝著多元發展的方向前進,希望能有助加快“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建設的步伐。因此,旅遊局積極拓展多元化的旅遊產品,努力發掘澳門旅遊與文創融合的機會。是次推出的《麥麥Mak Mak-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讓兩個單位透過這一次的合作,在不同的角色互相搭配,各司其職,以協同的形式共同推動澳門文化創意結合旅遊的可持續且多元發展。
專項資助計劃分為“開發文化旅遊產品”及“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兩個方向,其中開發“麥麥 Mak Mak”文化旅遊產品分為獨立開發產品及自家品牌聯乘兩類,申請者可按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項目。
運用“麥麥 Mak Mak”開發澳門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的項目,須與澳門的文化元素有關連,如文化世遺景點、新舊建築、美食文化、社區歷史古蹟、社區文創、風景旅遊、非物質文化遺產或節慶習俗等;須結合文化展演或引入數碼媒體元素,如動漫、數字化技術 (AR擴增實境、VR虛擬實境、MR 混合實境等)、互動遊戲等,並可同時開發「麥麥Mak Mak」的文化旅遊產品。鼓勵項目由多家企業合作完成,由一家企業作為項目主體進行申請,申請者可以自由組合內容開發獨特的文化旅遊體驗服務。
申請計劃書須包括設計概念、推廣及營銷方案、市場分析,開發文化旅遊產品需包括產品設計圖,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則要提交圖文或視頻說明、產品設計圖。評審將根據申請項目對澳門旅遊推動作用、對塑造澳門文化旅遊品牌形象作用、原創性及澳門文化元素含量、預期的經濟效益、目標的合理性和實現的可能性、預算的合理性、申請企業管理水平、執行團隊技術能力及過往相關經驗,以及研發、生產策略和市場營銷策略的合理性作為評審準則。
專項資助計劃經擇優選拔後,“開發文化旅遊產品” 資助名額10個,“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 資助名額2個,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額度為項目總支出的50%,上限為“開發文化旅遊產品”50萬澳門元,“開發文化旅遊體驗服務”500萬澳門元。基金對項目的資助以實報實銷形式進行,資助款項以封閉式專項帳戶管理,並輔以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
澳門旅遊吉祥物 -“麥麥”的誕生
《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於2016年公佈,當中提及到的重點工作包括:「促進文化創意產業與旅遊業連接,拓寬文化旅遊業發展空間,加強文化創意產品的拓展,把體現澳門多元文化特色的元素和理念更多地融入旅遊產品的開發、旅遊景點設計和宣傳的過程中,以更多文化創意產品滿足居民和旅客的需要。」
旅遊局考慮到吉祥物可以為旅遊城市塑造良好和親切的形象,提高旅遊宣傳成效;開發吉祥物周邊產品,亦有利於文化創意產業的持續發展,因此,由旅遊局主辦,文化局及文化產業基金協辦的“澳門旅遊吉祥物”設計比賽於2017年10月舉行。經過兩輪評審程序,作品“麥麥”最終在111件優秀的設計作品中脫穎而出,由2018年4月起,成為“澳門旅遊吉祥物”。自“麥麥”誕生至今,旅遊局以及世界各地的駐外代表都充份利用並在海內外的旅遊相關活動中協助宣傳推廣澳門,又將“麥麥”的肖像製作成各種宣傳品。現時,旅遊局擁有“麥麥”的著作財產權,當申請者成功獲批資助,旅遊局將向其授予5年期限的使用權。
旅遊局期望澳門的文創人士踴躍參加《麥麥Mak Mak – 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盡情發揮創意潛能,透過大家的參與將有助提升創意與文化藝術的深化發展,同時對宣傳澳門旅遊起著積極作用,達到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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