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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基金推出“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

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 (1)

為了鼓勵文化產業企業拓展“粵港澳大灣區”及“一帶一路”市場,文化產業基金推出“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計劃鼓勵跨領域合作,通過參展、路演和線上線下開設品牌產品銷售中心等方式拓展市場,打造創新、具競爭力的文化產業和文創品牌,走出澳門。申請日期由今年6月3日至8月27日,名額3名,擇優選拔,資助額上限500萬澳門元。

文化產業基金去年推出首個“品牌專項資助計劃”,獲選的兩個企業已相繼於成都及中山開展相關工作。文產基金今年再次推出該專項資助計劃,推動組織業內的中小微文創企業共同參與及進行跨領域合作;以參加展銷會/路演/開設實體店的方式尋找更大的市場空間。

該計劃重點支持時尚/時裝、設計、文化展演、影視行業,並鼓勵跨領域合作,資助範圍包括三方面,申請者可以任擇其一提出申請。資助範圍一是參加展銷會/路演,申請者組織業界參與5次或以上澳門以外目標市場的展銷會/路演,且每次展銷會/路演應包括4個或以上文創中小微企。

二是開設品牌銷售中心,開設2間或以上位於澳門以外目標市場的澳門文創產品銷售中心,且要持續營運最少24個月,並搭建相應的線上銷售,且每間銷售中心應包括5個或以上文創中小微企的產品。三是組織業界參與3次或以上澳門以外目標市場的展銷會/路演,且每次展銷會/路演包括4個或以上文創中小微企;以及開設1間或以上位於澳門以外目標市場的澳門文創產品銷售中心,且持續營運最少24個月,並搭建相應的線上銷售,且每間店應包括5個或以上文創中小微企的產品。

“品牌推廣專項資助計劃”於今年6月3日至8月27日期間接受申請,申請者必須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的文產企業,企業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須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經擇優選拔後,資助名額3個,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金額上限為500萬澳門元。基金對項目的資助以實報實銷形式進行,資助款項以封閉式專項帳戶管理,並輔以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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