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巡視選委會委員選舉模擬投票站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員今(13)日上午巡視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模擬票站,了解票站設置和投票程序。管委會主席宋敏莉提醒,於6月16日舉行的選委會委員選舉,投票人須遵守法律規定,不能於投票站內或投票站外一百公尺範圍向他人透露其投票意向。
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的模擬票站設於綜藝館,今明兩天對外開放,開放時間由中午12時至傍晚7時,歡迎公眾和有興趣人士入內體驗投票站的環境,了解投票程序,並且進行模擬投票。
宋敏莉巡視了模擬票站後接受傳媒訪問,她表示,今屆選委會委員選舉獲確定有569個法人選民,共5700多名投票人可參與投票,她提醒投票人於選舉當日,必須出示身份證及《投票權證明書》,才可進行投票。宋敏莉指出,根據法律規定,投票人不得在投票站內及其運作的建築物外一百公尺範圍內透露其已作的投票或投票意向,媒體在投票站外一百公尺範圍內,亦不能詢問投票人的投票意向,她呼籲不要違反法律規定。
6月16日選委會委員選舉設有三個投票地點,分別為澳門理工學院體育館 (工商、金融界;教育界)、澳門綜藝館 (專業界、體育界、社會服務界)、中葡職業技術學校 (文化界、勞工界)。宋敏莉提醒投票人須於其代表的界別所屬的投票站投票,投票時間為6月16日上午9時至下午6時,希望投票人積極踴躍投票,她又指會爭取盡快完成點票。
此外,在投票站和劃票間內,管委會已張貼告示,提醒投票人不得在投票站和劃票間內使用手提電話、相機等電子器材;而投票人須使用管委會提供的專用筆劃票,假如投票人在劃票時出錯,可以向在場工作人員提出更換選票,以確保有效劃票,換票次數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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