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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澳舉行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第四次聯席會議

粵澳舉行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第四次聯席會議

粵澳雙方6月25日於澳門舉行了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工作進行了第四次聯席會議。會議上討論了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海事安全管理合作、港珠澳大橋通航安全、規範船舶通航秩序、核實船隻證照等相關議題,加強保障海事安全。

廣東海事局局長陳畢伍一行於25日來澳出席聯席會議,獲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熱情接待。黃穗文表示粵澳雙方近年在海事範疇的合作得到進一步落實,包括遊艇自由行的海事實施細則和海上事故調查合作等,成果得到各方肯定,同時亦感謝廣東海事局對澳方工作的大力支持,尤其在海事專業人員的培訓和交流等。陳畢伍亦表示兩地多年來交流合作,共同做好珠江口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航行安全。

嚴格要求船舶遵守安全措施加強海事合作助力大灣區建設

會議上雙方討論了保障通航安全的相關工作,澳方提出現時澳門水道(往內港航道)的通航密度大,且噸位較大的船隻明顯增加,為進一步加強航行安全管理,要求船長60米以上的大型船舶或危險品船在航行時須按強制通報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並須與其它船隻保持安全距離。粵方亦同意加強與澳方合作,尤其加大巡查力度嚴打違規行為,提高往來船隻的安全意識。粵澳雙方亦會互相通報違規的船隻,以便跟進船隻後續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等工作。

粵方亦在會上提出,為貫徹落實中央年初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廣東海事局提議三地海事管理機構攜手建立三方的定期協商議事機制,對大灣區海事管理業務進行全面磋商。同時著手編制三地的海事管理合作協議和海上搜救合作協議,並爭取盡早簽署實施。澳方將全力支持和配合有關提議,共同助力大灣區的建設。

簽署海事調查協定及遊艇自由行細則

會議上,雙方亦簽署了《海上事故安全調查合作協定》及《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海上事故安全調查合作協定》方面,粵澳雙方將在信息通報、聯合調查、協助調查、安全建議跟踪、交流協作、技術支持等方面建立合作機制,加强珠江口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方面,雙方同意落實粵澳的遊艇自由行實施範圍將增加深圳前海、廣州南沙和珠海橫琴,以及就雙方的遊艇駕駛人員技術、遊艇進出口岸、遊艇航行安全要求、海事執法管理協作等事宜作出規範。

為做好澳門特區海域內的海上交通管理工作,交通運輸部與特區政府於2016年簽署了“合作安排”。為落實合作安排,粵澳雙方定期舉行聯席工作會議,協調海上交通和航道管理的事宜。隨著《水上交通合作安排》的落實,兩地的海事方面的合作越趨緊密,粵澳雙方認同聯席會議和聯絡機制有助兩地共同應對現時海事管理方面的挑戰。雙方並期望未來繼續討論各項海事合作的議題,加強交流合作,提高兩地的海事管理效能和水平,確保兩地航道互連互通,以及加強保障海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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