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監察車輛衝紅燈及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交通事務局與治安警察局協調、經交通高等委員會審議通過14個交通交界點安裝路口綜合偵測系統,繼首階段7個路口綜合偵測系統於4月順利投入運作後,餘下7個分別位於高士德大馬路、荷蘭園大馬路、提督馬路、馬揸度博士大馬路及馬六甲街之系統(詳見下表),將由7月1日(周一)起啟用,呼籲駕駛者留意。
路口綜合偵測系統可提供衝紅燈偵測、超速違規偵測、車輛速度偵測等功能,並透過新影像技術提高分析影像的效能,可取代原有關路口設有之衝紅燈偵測系統。隨著上述系統全面投入使用,交通事務局除與治安警察局密切留意有關運作情況外,亦計劃今年內將原來所有的衝紅燈偵測系統更新升級至綜合路口偵測系統,以提高偵測效能。
按照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600元至40,000元,並可被科處停牌;違反交通訊號燈之停車義務可被科處罰金澳門幣1,000元至10,000元,並可被科處停牌。駕駛者應遵守交通燈訊號及限速規定,安全駕駛,切勿以身試法。
7月1日啟用之路口綜合偵測系統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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