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01/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普通殘疾津貼金額由2019年起調升至澳門幣9,000元,特別殘疾津貼金額調升至澳門幣18,000元。
特區政府為體現對殘疾人士的關懷,向符合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發放殘疾津貼。倘市民過去已成為殘疾津貼受益人,無須重新提出申請,但必須於提出申請翌年起每年辦理生存證明,才可繼續獲發殘疾津貼。
凡於今年8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可於今年10月獲發殘疾津貼;而在上述日期之後才提出申請並符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則會於稍後時間獲發殘疾津貼。
社工局預計合資格領取2019年殘疾津貼的人士約有13,700人,預計發放金額約為澳門幣169,000,000元。
如有查詢,可瀏覽社工局網頁 www.ias.gov.mo,或致電社工局查詢專線28367878,亦可向社工局總部及各社會工作中心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