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持續檢視本澳各區電單車泊車區的泊車情況,7月份將按序在多個地點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詳見下表),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同時,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
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澳門幣300元。
交通事務局自安裝12a的輔助標誌,至6月30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715宗,鎖車570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泊車規則,並會繼續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
日期 |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
7月3日(周三)至7月9日(周二) |
沙梨頭南街、東方斜巷、三巴仔橫街 |
7月10日(周三)至7月16日(周二) |
掙匠巷、大炮台下街、哪咤廟斜巷 |
7月17日(周三)至7月23日(周二) |
瘋堂斜巷、羅利老馬路、白朗古將軍街 |
7月24日(周三)至7月30日(周二) |
文第士街、海灣南街、美副將大馬路 |
7月31日(周三)至8月6日(周二) |
通商新街、和樂街、工業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