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有既定的出入境政策及法律。對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出入境管理工作,治安警察局不作評論及介入。
治安警察局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監察本澳的出入境情況,按既定程序審查出入境人士。治安警察局在處理被入境方拒絕入境而遣送回澳的個案時,倘入境方的拒絕文件上沒有具體說明拒絕入境的理由,不論當事人的國籍為何,治安警察局需瞭解當事人具體的被拒入境原因,尤其是當事人是否在入境方涉及使用虛假或他人證件,故會根據法律的規定下,向當事人作出調查。而對個別人士之出入境情況,治安警察局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