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管理地下管線,減少新城區日後的道路開挖工程,特區政府將共同管道管理服務批給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刊登於今日出版的政府公報。 根據合同所示,共同管道由特區政府規劃及建造,專營公司負責管理,協調使用者使用及安裝公共服務管線﹔24小時實時監控﹔定期巡檢、保養及維護。能源業發展辦公室為監管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