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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進行《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落區宣傳活動

環境保護局聯同民众建澳聯盟、消費者委員會在北區進行《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落區宣傳活動。

環境保護局持續開展將於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的《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宣傳工作,今日(9月21日)聯同民众建澳聯盟、消費者委員會在北區進行落區宣傳活動。

環保局譚偉文局長、民建聯、消委會代表等今日上午聯同義工,在祐漢街市和附近一帶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藉此宣傳法律即將生效,期望各界能積極配合。環保局人員向市民介紹法律的重點並非收費或處罰,而是希望大家能減少使用塑膠袋並自備購物袋,營造社會的減塑氛圍,以減少塑膠袋對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消費者只要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就無須負擔額外的費用。

宣傳隊伍亦向附近的商戶派發有償提供塑膠袋之宣傳品,譚偉文局長等人期間與商戶就實際操作等問題作交流,大部分商戶均對法律表示支持,並會在店內張貼宣傳品,以配合有關宣傳工作。

為加強普法,環保局將繼續舉行面向不同層面的介紹會和社區宣傳活動,有關法律詳情和相關內容可查閱專題網頁(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或附圖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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