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局今日(10月5日)聯同消費者委員會和社團在氹仔區進行將於本年11月18日起生效的《限制提供塑膠袋》法律落區宣傳活動,並持續透過不同層面進行普法工作。
環保局譚偉文局長、消委會和相關社團代表今日上午聯同義工,在氹仔市區一帶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並向市民、商戶介紹法律重點和減用塑膠袋的小貼士,呼籲市民減少使用塑膠袋並自備購物袋,而商戶在有需要時建議只提供合適數量和尺寸的塑膠袋,共同營造社會的減塑氛圍;法律的重點亦並非收費或處罰,只要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就無須負擔額外的費用。譚偉文局長等人亦聯同宣傳隊伍向附近的商戶派發有償提供塑膠袋之宣傳品,以及與商戶交流。大部分商戶均對法律表示支持,並在店內張貼宣傳品,以配合有關宣傳工作。
另外,因應法律與各界相關,環保局已舉辦多場面向政府部門、社團、業界等介紹會,包括與市政署、消費者委員會合作舉辦面向攤檔、小販、誠信店和加盟商號的介紹會;其後亦與社團合作舉辦面向不同業界的管理人員及前線員工,以至社會不同群體的介紹會。與此同時,環保局亦將舉行以學校師生為對象的專場介紹會,並透過“綠色學校”平台到多間學校舉行以減塑為主題的講座,期望師生們可推動身邊親友共同實踐減塑行為。環保局並透過與旅遊局合作,將在出入境口岸和旅遊熱點加強宣傳工作,提醒旅客有關“膠袋收費”措施。
環保局將繼續舉行面向不同層面的介紹會和宣傳活動,有關法律詳情、相關內容及宣傳品下載等,可查閱專題網頁(http://www.dspa.gov.mo/plasticbagcharge.aspx或附圖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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