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透過風險管理系統,於關閘口岸先後截獲兩宗利用兩地牌車輛走私烈酒案,共查獲烈酒13.5公升,總值約人民幣3萬3千元,海關依法對兩名涉事司機作出起訴。
兩宗走私烈酒案於關閘口岸入境車道被截獲,兩部粵澳兩地牌私家車先後經關閘口岸車道入境時,被海關風險管理系統判斷為需接受檢查,關員在車內查獲未經申報烈酒。8日中午,關員檢查一部兩地牌車輛時,發現車廂內藏有15支茅台酒,共7.5公升。11日下午,海關透過系統預警,再截獲另一入境的兩地牌車於車上藏有1支6公升茅台酒。
上述兩名涉案人士為澳門居民,男性,均未能提供所須的申報文件。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作出起訴,一經判罰,可科處澳門幣5千元至10萬元罰款,而被查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海關重申,攜帶物品進出本澳受《對外貿易法》規管,如攜有受規管物品入境澳門時,必須主動向海關申報,以免觸犯法律。 市民若發現任何違法進出口活動,可透過海關熱線28965001或電郵 info@customs.gov.mo 向海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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