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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 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

政府就《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

特區政府為《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舉行的首場公眾諮詢會,於10月17日晚上8時至9時30分,在公共行政大樓地庫演講廳舉行,超過150名市民出席,其中23名市民發言。諮詢會由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主持,出席人員包括法務局局長劉德學、土地工務運輸局城市規劃廳廳長麥達堯、房屋局研究廳廳長任利凌以及法務局法律草擬廳代廳長梁穎妍。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在開場發言表示, 都市更新是城市建設中最複雜、涉及面最廣、市民最關注的社會工程,當中涉及到的利益關係複雜、利益主體多元、利益訴求多樣。如何在立法政策上平衡兼顧不同的利益訴求,如何做好未來都市更新主體法案的草擬工作,使立法能夠符合澳門社會的實際情況,具有可操作性,需要進行大量的調研工作,並廣泛聽取民意。希望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討論,提供意見和建議,為下一步《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的草擬工作提供更好的民意基礎。

在公眾諮詢會上,政府代表詳細介紹了《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諮詢文件的內容,並聽取了市民對諮詢文件的意見。發言的市民大多認同通過都市更新能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條件,希望政府廣泛吸納民意,凝聚社會共識,加快都市更新工作。

會上,有發言者關注降低樓宇重建業權百分比的問題,認為可更好地推動都更工作,尤其對於樓齡較大的樓宇,但希望政府在考慮整體利益的同時,亦要保障各業權人的利益,保護市民的私人財產。有市民關注原區安置的問題,以及舊區重建會否為居民尤其是長者帶來難以承擔的財政問題,希望政府為長者提供支援措施。此外,亦有市民建議政府將祐漢作為都更試點,推出“都市更新先導計劃”,為日後推動更大範圍的重建積累經驗,同時建議提供多元誘因,鼓勵更多業權人積極參與和支持都市更新。其他發言者亦分別就都市更新啟動條件、納入都市更新的標準、補償方式、徵購制度、爭議解決機制、保育活化、重建時間和費用承擔、都更公司的角色和權責、整體城市規劃和重建配套公共設施等方面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出席的政府代表亦就市民提出的問題作出解釋和說明。政府代表強調都市更新核心目標是優化居民生活質素與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諮詢文本就幾個大議題提出構思,當中如何執行、如何尋找最適合澳門實際情況的都更方案,尤其關於樓換樓如何換、賠償比率、計價方式等問題,都希望聽取社會意見,並重申補償和重建方式可以是多式多樣的,希望因應不同具體個案和需要,為業權人提供更多選擇空間。

《澳門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公開諮詢期由10月11日起至12月9日,另外兩場公眾諮詢會將於10月28日及11月11日晚上8時在科學館會議廳舉行,有興趣的市民可透過網頁(www.dsaj.gov.mo/cc.html)或電話(8795 7185)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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