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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繳納2018年度職業稅稅款


財政局特訊:由於本年部份職業稅收益評定通知書M/16與徵稅憑單M/12之通知期出現重疊,或會出現先收到徵稅憑單,才收到評定通知書情況,為此,財政局重申,對於2018年度職業稅評定可課税收益沒有異議之納税人,相關徵税憑單才產生效力,税款須於10月31日前繳納;至於凡在法定期內已提出申駁之個案,有關稅款可暫緩繳納,直至複評委員會對申駁議決後才另行通知。

納稅人可透過自助服務機、財政局電子服務查閱個人收益,或於財政局網頁(網址http://www.dsf.gov.mo/)查詢有否收益評定通知書M/16發出。

倘有疑問,可致電稅務諮詢中心查詢,電話: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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