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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正式公佈


《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以下簡稱為防災減災十年規劃)今(30)日正式公佈。

《二○一八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提出編制《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2018年2月,相關編制工作正式啟動。在國家減災委專家團隊的指導下,澳門特區政府充分聽取了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經過一年多的反覆論證和研究,完成防災減災十年規劃文本。

防災減災十年規劃全文共三萬四千餘字,有五部分組成,分別為第一部分總則,對規劃背景、編制依據、基本原則等內容進行了說明;第二部分現狀與趨勢,對澳門“高風險”等級的公共安全事件進行了定義和分析,並對澳門本地應急能力現狀進行了評估,確定了優先發展領域;第三部分願景與目標,對規劃願景、規劃目標及分類指標進行分析和說明;第四部分主要任務與行動方案,對澳門應急能力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具體項目進行了說明;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對規劃的實施、評估等進行了說明。

防災減災十年規劃以“共建安全韌性城市,同享幸福美好生活”為願景,以建設國際先進的宜居、宜業、宜行、宜遊、宜樂城市爲目標,以保障居民和公眾生命財産安全爲根本,選出基礎設施防災減災、應急管理體系、風險管理與監測預警、應急隊伍救援和裝備、應急指揮和城市安全運行監控、應急物資保障、社會協同應對、公眾憂患意識和自救互救、粵港澳應急聯動與資源共享等9個重點領域,有序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根據這9個重點領域,防災減災十年規劃確定了 37項約束性和期望性指標,以全面反映未來10年澳門防災減災與應急能力建設的成效。

按照防災減災十年規劃的設想,2023年,澳門要進一步優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綜合應急能力顯著提高,有效減少重特大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到2028年,主要防災減災工程和項目基本建成,安全韌性城市願景基本實現,公眾生命財産安全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今後,特區政府會始終把保障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積極落實防災減災十年規劃內容,確保主要任務及指標的推進和完成,加強資源投入,全力提升防災減災的能力和水平。

《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已上載至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網頁(https://www.dsepdr.gov.mo/zh-hant/event/decade/disaster-prevent2019-2028),歡迎公眾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