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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份 二○二○年財政年度的財政預算安排


主席,各位議員:

下面請讓我簡要說明二○二○年財政年度的預算安排。

本人與第五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先生經過充份的商討,並就二○二○年財政年度的預算安排達成了共識。我們認為,雖然二○二○年財政年度的施政報告將由下一屆政府作出,但為了確保特區的穩定和發展、維持各公共部門的正常運作、符合有關法律的要求,本屆政府仍然根據《澳門基本法》及《預算綱要法》的相關規定,制訂了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

今天,請讓我介紹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安排:主要包括了各公共部門正常運作所必須的行政開支、政府已承諾並須於明年支付的開支、明年首季進行的工程撥款,同時,維持近年所作出的稅務、費用的減免。

繼續實行二○一九年度的稅費減免措施,包括繼續減收居民職業稅的30%,免稅額為144,000元,長者或殘疾僱員免稅額為198,000元;退還2019年度已繳納稅額的60%,退稅上限14,000元,有關稅款將於2021年退還;免收所有營業稅、小販牌照費、街市攤檔租金、鮮活食品檢疫費、人壽及非人壽保險印花稅及銀行手續印花稅;各商戶免納廣告牌照稅(不包括煙草廣告),各酒樓、餐廳免納旅遊稅;澳門居民免收房屋稅首3,500元稅款,調低出租房屋稅率至8%;所得補充稅可課稅的年收益豁免額維持60萬元,研發開支獲額外扣減,從葡語國家取得的收益免稅;豁免表演、展覽娛樂項目入場券及觀眾票的印花稅;豁免拍賣活動的印花稅;未擁有不動產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購買不動產,可獲豁免首300萬元的不動產轉移印花稅(僅限於居住單位);投資內地政府及國企在本澳發行債券的收益免納所得補充稅,發行及取得債券免納印花稅。繼續實施該等稅費減免措施後,政府少收約34.2億元。

繼續推行長者、學生、全民車資優惠;繼續作出住宅單位電費補貼;繼續執行現有對弱勢群體的援助措施;繼續對符合資格的社屋住戶及列入輪候範圍的家團實施有關資助;繼續實行醫療券計劃。繼續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開立公積金個人帳戶,向上述每個帳戶內注入10,000元作為開戶啟動資金。建議明年繼續額外向居民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注入預算盈餘特別分配7,000元,並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按照永久性居民每人10,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元,預留財政撥款。

在聽取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的建議後,建議明年1月調升公務人員的薪俸點每點至91元,有關法案將提交立法會審議。

經濟財政司司長將會代表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二○二○年財政年度的預算法律草案,並作出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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