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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在社區及旅遊景點設文遺宣傳流動站 加強向市民旅客普及文遺資訊

文化局向市民旅客普及文遺資訊

為加強市民和旅客對本澳文化遺產的歷史、價值及對現有文遺保護措施的認識,文化局在本年7月至12月期間,於本澳各個社區及旅遊景點等公共場所巡迴設置宣傳流動站,向市民和旅客普及《文化遺產保護法》及相關的文遺資訊,藉此宣導正確文遺保護訊息。

宣傳流動站透過展板介紹、派發推廣小冊子以及周末的專人解說,介紹本澳文化遺產以及《文化遺產保護法》中與居民生活和旅客遊澳較為相關的資訊,包括:禁止在文物建築上塗鴉或刻畫、世遺景點航拍的注意事項、廟宇消防安全須知、文物建築及緩衝區內施工及廣告招牌安裝須知、文物建築業權人的權利和義務等。

在7月至11月的每個周末,文化局已於聖保祿學院天主之母教堂遺址(大三巴牌坊)、康公廟、媽閣廟、白鴿巢前地、三盞燈、祐漢新村第四街、宏開及宏建等地的休憩區設置宣傳流動站,廣泛向市民旅客進行文遺宣導工作。接下來,文化局將接續在鄭家大屋設置宣傳流動站,持續向市民及旅客進行宣教工作,擴大文遺宣傳力度。

此外,文化局正積極與旅遊局、民航局合作,於入境口岸及旅客集中地點等廣泛宣傳文遺保護、世遺景點航拍安全等資訊;同時,亦已計劃於全澳文物建築設置識別牌,有助市民及旅客清晰本澳被評定文物的屬性和分佈。未來,文化局將繼續開展更多對本澳文化遺產的宣教工作,提高公眾對文化遺產的歷史、價值及文遺保護措施的認識,與社會共同做好文遺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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