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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行政法規草案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行政法規草案。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進一步培養學生對國家和澳門的責任感,加強中學生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和音樂的教育,經諮詢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的意見及建議,制訂了《修改第15/2014號行政法規〈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建議修改《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的附表三“初中教育課程計劃表”及附表四“高中教育課程計劃表”,明確澳門學校的初中和高中兩個教育階段的歷史、地理、視覺藝術及音樂四科,須獨立設科和必修,以及各科目的教學活動時間。

草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2020/2021學校年度起分階段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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