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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清理違規蟹籠 保障航行安全

海事局派員清理違規蟹籠

海事及水務局聯同海關昨(17)日發現外港航道、西灣大橋至友誼大橋一帶海面有違規放置的漁標及蟹籠,局方立即跟進清理工作,保障航行安全。

海事局與海關發現外港航道、外港近岸浮標至九洲港2號浮標一帶、西灣大橋至友誼大橋一帶海面有違規放置的漁標及蟹籠,隨即派船隻到現場進行清理,共清理了30支漁標及約1000米長蟹籠。清理工作迅速完成,事件對通航未有構成影響。

根據澳門的海事管理法例,為保障航行安全,禁止在航道及其週邊水域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違法者可被科處最高15000元的罰款。如果因捕魚或放置捕魚設施而造成海上事故,除加倍罰款外,違法者尚須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以及倘有的刑事責任。局方呼籲船隻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進行影響航行安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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