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澳門金融管理局(下簡稱“澳門金管局”)今日(5日)簽署了《貨幣互換協議》(下簡稱《協議》),是雙方在現有的合作基礎上,新增的一項貨幣管理合作機制,以維護內地與澳門的金融穩定,支持經濟和金融發展,體現了國家對澳門發展人民幣業務及構建“中國 —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的支持。
《協議》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及澳門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在北京共同簽署。《協議》有效期為3年,經雙方同意可續期及更新。根據《協議》條款,互換交易最高累計額度為300億人民幣或350億澳門元;互換機制屬備用性質,只有當本地金融市場出現人民幣流動性短缺的情況下,始由澳門金管局啟動相關安排。
配合《協議》的生效,澳門金管局已為外匯儲備建立人民幣資產組合,並將啟動與本地銀行的澳門元─人民幣的兌換交易及掉期合約交易,建立本地貨幣市場的人民幣流動性管理設置。澳門金管局相信,《協議》的簽訂將有助促進澳門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穩健發展,進一步助力澳門“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