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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與巿政署聯合檢獲未經檢驗檢疫食材保障食品安全

海關與巿政署人員於食肆內檢獲未經檢疫食材

澳門海關與巿政署於二0二0年一月八至十日期間,在本澳市內採取聯合行動,分別查獲本澳五間食肆、一間士多雜貨店、一間甜品店及七名水客,涉嫌銷售及走私未經檢驗檢疫食材。共檢獲蔬果類約214公斤、肉類約42公斤、海產類約7公斤、家禽類約2公斤及其他糧食產品約27公斤,合共約292公斤。

巿政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對涉案食肆及食材收集者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海關與巿政署將持續打擊來歷不明的食品流入本澳,及時巡查本澳食肆及販賣食材地點,並透過不同渠道打擊非法走私食品活動,以保障本地區的食品安全。海關及巿政署同時呼籲,市民若懷疑有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購買或銷售來歷不明的肉類、家禽、蔬菜,或發現有非法進口肉類、蔬菜收集點時,請即向海關或巿政署舉報。海關熱線2896 5001、巿政署食安專線2833 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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