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內地女子持刀入屋行兇,致一死兩傷,目前,警方已將涉案女子拘捕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初步案情顯示,案中女嫌犯當日前往北區某住宅藉詞尋人,唯嫌犯進入單位後以隨身攜帶的刀具及利器向屋內人士施襲,事件導致女戶主傷重死亡,一名長者和一名男童受傷。
經檢察院初步調查,案中嫌犯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28條,結合第129條第1款及第2款f)項及g)項規定的一項“加重殺人罪”既遂及兩項“加重殺人罪”未遂,以及第262條第1款規定的“持有禁用武器罪”。
按照《刑法典》的規定,“加重殺人罪”可判處十五年至二十五年徒刑,“持有禁用武器罪”則可判處二至八年徒刑。
經對嫌犯進行首次司法訊問,因應案件的嚴重性,尤其是行為人有預謀的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死亡的惡劣情節和嚴重後果,為防止嫌犯逃走及繼續擾亂社會秩序和安寧,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法官命令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按照《刑事訴訟法典》規定,案件將適時送還檢察院,以繼續進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