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接獲衛生局通報兩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已派員前往提供食品的場所進行衛生調查,要求場所採取改善措施,市政署將會持續跟進事件。
經調查發現,第一宗事件涉及的食品由16號碼頭德興(澳門)海鮮火鍋高士德分店所供應,涉事十三人為親友關係,於一月十九日晚上到該場所用膳,期間曾進食盆菜等食品。當中十人於翌日凌晨起相繼出現發熱、嘔吐、腹瀉、腹痛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上述患者於發病前七十二小時內只有該次共餐史,根據患者的症狀、發病前共餐史及食物,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細菌性的可能性較大。
第二宗事件涉及的食品由大倉酒店二十八樓宴會廳所供應,涉事三十九人來自於同一公司,於一月十六日晚上八時在上述場所舉辦公司聚餐,期間進食了生蠔、三文魚、生果拼盤等食品。當中十七人於同日晚上十時起出現頭暈、發熱、嘔吐、腹瀉、腹痛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除該次共餐外,發病前七十二小時並沒有其他共餐史,根據患者的症狀、發病前共餐史及食物,引起是次事件的病原體為病毒性的可能性較大。
市政署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前往兩場所進行衛生調查,並抽取相關樣本進行跟進工作。就現場環境所見,上述兩個涉及場所環境未發現異常。首宗個案懷疑涉及盆菜的處理,市政署已即時要求涉事場所人員對有關處理流程、溫度、貯存等作出檢討及改善,包括注意盆菜運送過程中的溫度控制及貯存保護;在供食用前必須徹底加熱;處理食材須妥善存放,尤其生熟食必須分開擺放。第二宗個案懷疑由食用生蠔所引起,已提醒涉事場所注意食材的選購;應設專門區間處理生蠔、魚生等高風險食品;妥善保留貨源單據,以配合跟進工作。同時,亦要求上述兩涉事場所須安排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以加強員工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意識。
市政署提醒,由於製作盆菜工序繁複、食材種類繁多、烹煮時間較長,若食品處理不當或未經徹底煮熟,潛在的食用風險亦相對較高。故無論業界或市民,食用盆菜前都必須徹底翻熱至中心溫度達攝氏75℃或以上;如發現食材有異味或變壞的情況,就應停止食用及丟棄。此外,刺身、生蠔等不須經加熱處理的食品,具有潛在的風險,長者、幼童、孕婦和免疫力較弱的人士應盡量避免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