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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因應防疫工作的特別安排


為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的防疫工作並依法維持司法機關的適度運作,檢察院位於新口岸皇朝廣場二樓的刑事訴訟辦事處將於2020年1月30日及2月1日上午九時至中午一時對外辦公,1月31日全日暫停辦公。

為此,原預定於1月31日進行的訴訟措施(包括錄取口供聲明)將予以取消,本院司法文員將與相關人士另行約定有關措施的進行時間。

檢察院其他辦事處於本年1月30日和31日的兩天辦公日暫停辦公,敬請市民知悉。

此外,檢察院將與法院及警方保持緊密聯絡,維持處理各類緊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