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在1月29日接報,男事主於當日到長壽大馬路某藥房購買口罩時得悉,其身份證的口罩配額在26日已於氹仔柯維納馬路某藥房被用作購買口罩,懷疑其身份證資料被人盜用,故報警求助。
經調查,警方鎖定懷疑作案人,並在在氹仔基馬拉斯大馬路某大廈單位接觸到一名陳姓男子,他表示於26日受十多名親友委託協助購買口罩,當準備上述親友提供的身分證資料時,其自稱不慎將一名曾向其購買保險的客戶(即報案人)的身份證資料亦列印,並一併向上述位於氹仔的藥房購買口罩。陳姓男子承認未經該客戶同意,而使用其身份證資料購買口罩。
上述陳姓男子為年約30歲澳門居民,報稱是一名保險經紀,涉嫌觸犯「使用他人之身份證明文件」罪,調查完成後案件將送往檢察院處理。警方提醒,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其身份證明文件屬犯罪行為,有機會被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罰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