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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委員會決議各級法院於2020年2月8日至16日期間維持有限度運作,只審批緊急案件


根據法官委員會的決議,各級法院於2020年2月8日至16日期間維持有限度運作,只審批根據法律規定具有緊急性質的案件,同時,取消所有原訂於2020年2月10日至14日進行的庭審,新的庭審日期將另行通知。

終審法院在上述期間暫停接收財產申報。

訴訟當事人可在辦公時間向各級法院辦事處呈交各類訴訟文書或進行查詢:

單位

辦公時間

查詢電話

終審法院辦事處

2月10日至13日(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45

2月14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下午1:00

下午2:30至5:30

8398 4117

中級法院辦事處

8398 4100

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勞動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辦事處

8597 0286

初級法院輕微民事案件法庭辦事處

8398 8444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辦事處

8493 8304

刑事起訴法庭辦事處

8796 6527

行政法院辦事處

2835 6060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8398 4136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