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協調中心表示,根據昨(17)天政府公布就外僱入境的新措施,自2月20日零時零分起,只有在抵澳前14天內曾到過內地的外僱,才需要在衛生當局指定的珠海市地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並取得珠海市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方可入境本澳,而抵澳前14天內沒有去過內地的香港外僱則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