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根據第4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有擬進入本澳且在入境前14天內到過內地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持有者,需在衛生當局指定的位於珠海市的地點進行醫學觀察14天,並取得珠海市衛生部門發出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後才可入境本澳。
珠海巿政府對此十分重視,於今日上午和特區政府代表舉行會議,珠海巿政府將全力支持澳門的抗疫工作,醫學觀察將安排在珠海內條件較優越的酒店進行,14天醫學觀察期間的住宿、餐飲、酒店管理及一系列醫學檢查費用,合共不超過1萬元人民幣,費用須外僱自理。具體是哪間酒店,將根據需要醫學觀察的人數等因素,由珠海巿政府決定。
衞生局強調,以上提及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醫生證明書,只有在指定地點接受了14天封閉式醫學觀察之後才會發出,完成醫學觀察並取得醫生證明書的外僱,將以專車專道方式直接由指定地點載來本澳,否則有關證明立即失效。同時,若外僱來澳再返回內地,就需重新接受14天封閉式醫學觀察之後才能回澳。
有需要的外僱可致電(+86) 756 7728888 劉小姐及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