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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款期限延至下周一 社保基金籲僱主儘快繳款


社會保障基金因應疫情延長繳納2019年第四季度供款期限至3月16日,呼籲相關僱主儘早繳款,逾期者須支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罰款。

社保基金因應疫情延長繳納2019年第四季度供款、外地僱員聘用費、2019年12月及2020年1月散工供款期限至3月16日(一)。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繳納;而散工供款則須至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僱主親臨前可事先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https://booking.gov.mo)預約,以縮短現場輪候時間。

至於2020年2月的散工供款,繳納期限照常至3月底。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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