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捐血中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發展,為保障本澳的血液安全,由即日起,實施對下列人士暫緩捐血28天:
- 近期曾到訪武漢在內湖北省全境、南韓、意大利、伊朗、德國、法國、西班牙或日本的人士(離開上述地區後起計)。
- 曾與新型冠狀病毒確診個案並於其出現病徵前2天及出現病徵時有密切接觸的人士。
曾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士,亦須於康復後滿28天方可捐血。另外,若捐血者在捐血後28天內出現發燒、咳嗽、乏力、肌肉酸痛、腹瀉等相關徵狀,應馬上通知捐血中心(辦公時間電話:28286699;非辦公時間電話錄音:28752521),並請盡快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