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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新增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 應變協調中心籲入境人士耐心配合檢疫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籲所有人士耐心配合檢疫措施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下稱應變協調中心)於今(18)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旅遊局執照及監察廳陳露廳長、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廳黃嘉祺廳長、仁伯爵綜合醫院醫務主任李偉成醫生、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馬超雄處長、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協調員梁亦好醫生共同會見傳媒。

李偉成主任表示,在過去24小時,本澳新增3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累計15例確診個案,首10例確診患者已康復出院,其中第9例確診患者經過14天康復期隔離,經過多次核酸檢測均沒有陽性,於昨已離開公共衛生臨床中心,於家居隔離14天。現時,在仁伯爵綜合医院隔離病房的5名確診患者,除第15例新增確診患者未完成胸部CT外,其餘4名確診患者胸部CT無肺炎徵像,症狀較輕微,其中2名患者有低熱,所有患者無呼吸困難,不需用氧氣。

本澳累計疑似病例2,508例,已排除的有2,453例,仍待排除的有41例;過去24小時,公共化驗共檢測了359個樣本。累計密切接觸者96例,當中74例已解除隔離。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共有81名人士入住隔離,其中1名康復期隔離人士,情況良好;57名從湖北返回的澳門居民均沒有發熱,沒有任何呼吸道症狀,將於明(19)日進行第三次核酸測試,隔離期將於周六(3月21日)完結;而1名近期由外地回澳人士屬高感染風險,正待隔離48小時進行第二次檢測;另有22名定性為密切接觸者。

他指出,最近2宗確診個案,醫護人員根據風險評估指引,將有關人士評為中風險,在確認其有能力在家居隔離等候檢測結果後,才讓其回家。然而,鑒於現時疫情發展已不適合以高中低風險作分類,東南亞國家亦可能潛在不少個案,故由即時起,近期由外地(非中國)回澳並出現症狀的人士,在前往醫院求診並作檢測後,將不會讓其回家,而須留在醫療機構等候結果,從而讓醫護作進一步安排,以減低潛在個案在社區活動的風險。他強調,由於在入境口岸發現有症狀的人士,不可能將其送往原居地,所以口岸檢查工作必須十分仔細,一旦有需要會將相關人士送往醫療機構作進一步檢查,減低社區感染的風險;因此,他呼籲從外地回澳的居民,耐心配合醫護的指示和口岸的檢疫工作。他又表示,由於陸續入住指定隔離酒店的人士將會增多,工作人員的工作量相當大,雖理解家屬關心家人的情緒,但亦呼籲隔離人士的家人應避免頻繁向隔離人士傳送物資(尤其是易腐爛的物資),以做到最大程度的隔離。他表示,醫院共購置了17000個試劑,至今約用了5000個,同時亦已增訂過萬試劑將於下星期二抵達;強調醫院在試劑與測試工作上已有充分準備,並與化驗室有著密切聯繫,會按風險分類及作妥當的分配與跟進。他亦再次說明,按傳染病防治原則,如有患者出現病徵,應安排就地醫治。為此,假如澳門居民離開香港返回澳門,在乘坐港珠澳大橋金巴前被檢測出症狀,則不能離境,需要在香港醫療機構作進一步檢查、治療。相反,若有出現症狀的人士在口岸離開澳門前,被檢查出有症狀,則會被安排在本澳的醫療機構檢查和醫治,待排除感染傳染病的可能時才可離開澳門。最後,他亦再次呼籲所有在新措施實施前返澳的人士及正在接家居隔離的人士,如出現不適便應盡快前往醫院就醫。

梁亦好協調員指出,昨(18)日本澳共新增186名入境人士需要進行醫學觀察,包括澳門居民104人,其他國家人士82人;累計651人。現正進行的醫學觀察人士有506人,其中384人家居醫學觀察,114人在酒店醫學觀察,其中有8名人士因有症狀在特別急診進行醫學觀察。

同時,她亦分別介紹了3例新增病例的情況。

第13例確診患者為20歲女性,澳門居民,英國留學生,於英國薩里郡讀書。3月17日凌晨到達港珠澳大橋口岸時,經衛生局口岸體溫監測到發熱情況(體溫:37.6℃),直接於港珠澳大橋口岸由救護車送住仁伯爵綜合醫院,患者否認出現咽痛、咳嗽及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患者表示一直於英國薩里郡上學,否認曾到當地醫療機構,及否認曾接觸類似症狀的人。患者於3月15日19:29與男朋友由薩里郡乘坐的士到倫敦希思羅機場,乘坐英國航空BA 33航班,於16/3 15:29到達吉隆坡機場,座位編號為33K。3月16日18:10與男朋友在吉隆坡機場轉乘坐國泰港龍航空KA734航班,於同日21:32到達香港國際機場,座位編號為63K;當晚到香港國際機場後,隨即坐B4巴士到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區,再乘坐約23:00的金巴回澳,於17日凌晨到澳。患者稱由離開薩里郡宿舍至澳門均有戴口罩。與其同行的男朋友(香港居民)及於香港國際機場接機的父親已被列為密切接觸者,衛生局已將其男朋友個人資料通報予香港衛生署跟進,而其父親則被已安排到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進行醫學觀察。

第14例患者為42歲女性(家庭主婦),印尼籍外僱隨行家屬,居於氹仔太子花城第三座。患者於2月11日與丈夫、兒子由澳門回印尼雅加達探親,期間曾與多名朋友和親戚聚會,並到居所附近的濕貨市場購物。2月21日曾到雅加達某醫院探望患病的父親,逗留約30分鐘。3月12日至15日,其同住的奶奶曾出現咳嗽、發熱病徴,目前已好轉。3月12日其母親亦曾出現咳嗽病徴,目前已好轉。患者於3月17日乘坐國泰航空CX718(座位47F)由印尼雅加達到達香港,乘金巴B4經港珠澳口岸入境時,被口岸衛生檢疫人員發現有發熱症狀(體溫:38.1℃),隨即被直接由救護車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特別急診,就診時被分類為中度風險個案,經診治和取樣作病毒核酸檢測後,由丈夫自駕車返回住所,回家後沒有外出。患者確診後由專車接到仁伯爵綜合醫院隔離病房住院治療,目前情況一般。而其丈夫則於3月18日下午亦出現發熱病徴,已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就診,即使首次檢測為陰性,但仍會在48小時後安排進行第二次檢測。其兒子已被列為密切接觸者,會安排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隔離14天。

第15例確診患者為31歲男性,菲律賓藉外地僱員,任職酒店侍應,居住在羅神父街25B號大廈。患者在本澳的最後上班日是1月26日,於1月27日至3月15日回菲律賓探親。於3月16日乘坐香港航空HX782(座位41K),抵達香港,乘坐金巴回澳門後,再乘坐的士回家。17日因牙痛3天、皮疹1天到鏡湖醫院急診就診,分類屬中風險個案,經診治和取樣作病毒核酸檢測後返回住所。其咽拭子樣本被送到衛生局公共衛生化驗所檢測,18日下午顯示陽性結果,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已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隔離病房治療。患者聲稱17日早上曾到家居附近藥方購買口罩,之後一直沒有外出。

她強調,近日的新增確診個案均是從外地輸入,由口岸實施的檢疫措施過程中發現,因此,對從外地返回本澳人士的口岸檢疫工作十分重要,衛生局會嚴格執行相關醫學觀察及口岸衛生檢疫措施。早前因應內地疫情較為嚴重,特區政府限制所有外僱在內地與澳門間往返,不分國籍。倘若有外僱曾往內地,則必須遞無感染的病學證明書,否則必須在珠海或本澳指定酒店接受14天醫學觀察。她重申,本澳現時推行的出入境檢疫政策,是以入境人士來自高風險地區或中風險地區作出判斷,有關政策無論對澳門居民、旅客及外僱均一視同仁。但由於現時口岸檢疫工作具備一套完整的流程,涉及醫學檢查、分流、資料核實及法律程序等,需時約6小時,故希望所有人士耐心配合,以確保檢疫的質量,避免遺漏病例,增加社區暴發的風險。倘若任何人不遵守檢疫措施,衛生當局會立即採取強制隔離措施,並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要求治安警察局人員協助執法。違反人士除會觸犯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罪行,亦會被控以違令罪,將可被處以最高2年徒刑。直至目前為此,有1位中國籍人士(第1名確診病例的同行人員)在經過當局多番遊說後無效,最終需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第15條採取強制隔離措施,相關的卷宗已被送往初級法院。

另外,她亦表示因應現時家居醫學觀察的人數不斷上升,家居分處本澳各地,樣本收集工作龐大,為此已調整收集樣本的流程,在全澳各衛生中心及衛生站設置樣本收集處,家居隔離人士可由家人代為轉交樣本;而衛生局亦已為其提供足夠指引,樣本包裝亦完全符合移送的安全指標。

陳露廳長則表示,目前在湖北省的澳門居民及隨行親屬求助人數共113人該數字有所下降,是因為部分人士已經自駕離開湖北,多數返回廣東省並未到澳門,這些人士需按當地的檢疫措施進行檢疫;日後回澳亦需遵守澳門的檢疫措施。現時在皇庭海景酒店隔離的共有316人,在金皇冠中國大酒店隔離的有116人,合共432人。兩酒店做醫學觀察的人士中共有168名外僱,264名為澳門居民或旅客。而因應香港及澳門均頒佈過去14日曾到所有國家地區(除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和台灣外)的入境檢疫措施,特區政府把在香港機場接回澳門學生及外遊人士登記的範圍由原本的歐洲和美國,擴大至所有國家,接機日期亦由原本的3月22日延長至3月31日。她解釋,在這段時間,香港機場非常繁忙,有大量學生和市民從外地回港;澳門派出的車輛和工作人員每次進入機場,均要經過非常繁複的檢驗程序,而負責接載的工作人員並不能進入香港機場禁區,大部分的工作需由港方處理。直至今(18)日淩晨,工作人員仍在為安排市民返澳不斷工作,故希望社會大眾理解此過程需時。而工作人員與返澳市民接觸的時間不長又是分車回澳;加上工作人員和回澳人士都需要穿着保護衣,經過衛生局評估,這些工作人員毋須進行隔離。

另外,馬超雄處長則報告了市面情況、出入境情況等。昨(17)日至當天晚上12時,治安警察局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指引規定,將來自高發地區的1,783名旅客及1,458名旅客分別送往綜藝館及氹仔客運碼頭兩個臨時醫學檢查中心,期間有330名旅客不願受檢而選擇返回內地,有2名澳門居民因每日有多次不正常往返內地而需送往上述地點作醫學檢查。他表示,每一名進行家居醫學觀察的人士都需簽署文件,確保知悉需在指定時間和地點進行醫學觀察。警方會不定時上門了解相關人士是否留在指定地點,如果違反相關規定,當局會做出檢舉,違反者可被科處最高6個月徒刑或60日罰金。而就有1名律師進入機場禁區的情況,他解釋該名律師在澳門國際機場詢問處,表示要求接觸當事人,律師向他們申請了進入機場禁區的許可,機場當值主任了解事件後,向該名律師發出臨時許可,並安排機場保安帶領律師進機場禁區,機場總監知悉情況。

最後,他亦再次呼籲因應本澳連續出現新增病例,市民必須堅持,勿鬆懈,避免聚集,減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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