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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車輛本年度的行車稅退回安排稍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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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擬透過修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案》,豁免營業車輛本年度的車輛使用牌照稅。行政會於日前剛完成討論有關預算修改法案,並將提交立法會審議,由於立法程序仍在進行中,特區政府呼籲營業車輛車主於三月三十一日前先行繳納本年度的車輛使用牌照稅,以免違反八月十二日第16/96/M號法律通過的《車輛使用牌照稅》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符合免稅規定的營業車輛,其已繳納稅款在預算修改法案通過後將獲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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