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行車稅”的《2020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期明日(3月31日)下午6時結束,至今仍有超過2.1萬台車輛,當中包括1,300台營業車輛尚未繳納相關稅款;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相關車主把握限期前繳納稅款,否則可被徵收額外的利息及罰款;同時,營業車輛也須在上述限期前繳納行車稅,符合免稅規定之相關車輛則待預算修改法案通過後退還稅款,詳情請留意日後公佈。
未繳納行車稅的車主可於限期前登入電子繳費網站https://epay.dsat.gov.mo或 “交通資訊站”App辦理繳費手續,然後到自助服務機列印稅圈;亦可於14個自助服務機的設點,使用“澳門錢包(MPay)”直接繳費(交易金額上限1,000元)及即時列印稅圈(詳情可瀏覽https://www.dsi.gov.mo/kiosk_other_c.jsp)。
另外,車主還可携同車輛登記摺正本到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市政署市民服務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財政局大樓及接待中心、郵政總局及部份分局、本澳8間銀行130多間總行及分行繳納行車稅。車主在繳稅前必須先繳清車輛之交通違例罰款,否則不能辦理繳納行車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