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多處電單車泊車區增交通輔助標誌

12a輔助標誌樣式

交通事務局4月份續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詳情請參閱附表。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300元。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駕駛者為己為人,停泊車輛時應遵守泊車規則。

日期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4月6日至13日

青洲街、鴨涌馬路、台山新城市第一街

4月13日至20日

沙梨頭海邊街、(先刂)雞街、渡船巷

4月20日至27日

城市日大馬路、倫敦街、馬德里街

4月27日至5月4日

沙梨頭海邊大馬路、和樂坊一街、萬安巷

查看圖庫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