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與海關持續採取聯合行動巡邏路環沿岸,期間檢控一名在路環十月初五馬路近譚公廟對出石灘採捕生蠔人士,並即場扣押於上址採捕所得之水產品4.2公斤。
市政署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生產經營或供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存在食用風險的漁獲或野生動物等行為人作出起訴。如構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市政署呼籲本澳沿岸水生動物之生長條件及環境因素皆不符合食用安全與衛生要求,所採捕之貝類均不宜供人食用。市政署與海關會持續巡查路環十月初五馬路、譚公廟、竹灣豪園、黑沙龍爪角等沿岸黑點,打擊不法採捕、生產經營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漁獲或野生動物的行為。
此外,在沿岸垂釣及捕捉水生動物會對自然生態及野生動物棲息環境構成影響,加上近日天氣不穩,堤岸陡斜石灘濕滑不平容易發生意外,市民應珍視人身及公共安全,立即停止有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