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記者會快訊(當局仍在協調郵寄藥物事宜)-


對於市民郵寄藥物回澳的相關手續,治安警察局表示,據了解,過往在出入境時,市民在具備醫生的處方、自用的份量等合理解釋情況下,該等藥物可以容許入境。

但目前若要郵寄藥物,涉及的問題則較多,當局目前仍在協調當中,期望在合法情況下滿足市民的需要。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