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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卡首日發卡工作暢順,逾2萬5千人已領卡

經濟局人員巡視各領卡服務點

“電子消費卡”於今(14)日起供已登記的居民領取,截至下午6時,已領卡的居民超過2萬5千人,各領卡服務點人流秩序大致良好。

領卡期已延長,政府呼籲市民如期領卡

根據第100/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領取電子消費卡的期限延長至7月17日(即領卡期為4月14日至7月17日),而使用期則維持在5月1日至7月31日不變。

特區政府再次呼籲,由於領卡人數眾多,為確保輪候秩序,請已登記的市民持本人身份證正本,按照登記時所選定的時間到預約的服務點領卡,以便於5月使用期開始後能馬上使用。

代領人須出示登記人身份證正本

根據相關行政法規規定,倘由他人代領消費卡時,代領人須帶同本人及登記人的身份證正本,以及登記人簽署的代領授權書。而未成年人的電子消費卡則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代領,代領人須帶同本人及子女的身份證正本,以及代領人簽署的親屬關係聲明書。持證件副本或無法提交相關授權書或聲明書正本,將無法代領。

市民如需查詢登記時所選擇的領卡時間和地點,或下載授權書及聲明書範本,可瀏覽澳門金融管理局專頁(https://www.amcm.gov.mo/static/consumptionvoucher/terms_zh.html)

市民如有其它疑問,可透過下列途徑查詢:

  1. 電話及WhatsApp (6326 1676)
  2.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3. 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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