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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補貼計劃刺激經濟,惠及居民商戶

領卡期開始後,領卡安排有序進行。

為擴大內需,提振經濟,穩定就業,特區政府推出“消費補貼計劃”,向每名合資格且已成功登記的澳門居民發放3,000元的消費補貼(電子消費卡),並計劃於8月至12月發放每人5,000元的第二期消費補貼。

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約有65萬8千名合資格居民登記,截至昨(25)日下午6時,超過41萬2千名居民已領取消費卡,約佔已登記人數的6成3。

消費卡惠及各行各業,經濟局持續向商戶宣傳

除不得用於由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之外,電子消費卡可在市面大部分場所用於購買貨品及服務,預計零售、餐飲以及其他服務業等多個行業均能受惠。

此外,透過每天300元使用上限的規定,鼓勵市民多次消費,讓包括小型餐飲、零售商戶在內的中小企都可更多受惠。

經濟局持續向商戶作實地宣傳,了解商戶對機具操作的熟悉情況,同時提醒商戶消費卡的使用範圍及需注意的事項。截至4月24日,經濟局共作出逾516次實地宣傳。

持續跟進商戶裝機進度,推動電子支付的普及

電子消費卡推動電子支付,讓商戶能夠接收多種本澳以及內地的電子支付工具,便利市民以及旅客支付,為迎接疫症過後的商機做好準備。

經濟局持續協助商戶安裝電子支付機具,協調本澳商會及社團舉辦多場對接會,為區內商戶快速便捷地申請安裝電子支付機具。自2月中至今,已新裝機的場所超過3,000個。

領卡期限已延長,呼籲按時領卡及早消費

第一期電子消費卡的使用期為5月至7月,未使用的餘額將退回庫房。

特區政府再次呼籲已登記的居民,按時到預約的服務點領卡,以便於使用期開始後能馬上使用。居民按時領卡及早消費,可促使消費補貼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投入市場,達到刺激消費促進內需的目的。

此外,領取消費卡的期限已延長至7月17日,已登記的居民如未能於4月內領取,須於5月1日至7月17日期間的辦公時間內(首個工作日為5月4日),前往以下任一地點領取電子消費卡:

(一)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經濟局7樓;

(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經濟局服務專區;

(三)士多鳥拜斯大馬路1號A東曦閣地下澳門金融管理局保險中介人服務中心;

(四)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查詢途徑

  1. 電話及WhatsApp (6326 1676)
  2.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3. 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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