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5月份續在多個地點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遵守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並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詳情請參閱附表。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車輛,否則可被罰款300元。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提醒駕駛者為己為人,停泊車輛時應遵守泊車規則。
日期 |
安裝12a輔助標誌之地點 |
5月4日至11日 |
冼星海大馬路、孫逸仙大馬路、聖德倫街、菜園涌邊街、李寶椿街、青洲大馬路 |
5月11日至18日 |
如意巷、如意圍、媽閣巷、西坑街、東方明珠街、東北巷、美珊枝街 |
5月18日至25日 |
南灣湖景大馬路、西灣湖廣場、沙梨頭北街(介乎青洲街至青洲大馬路)、水仙巷、鴨涌巷、柯邦迪前地、飛喇士街 |
5月25日至6月1日 |
大堂圍、陳樂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