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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持續加強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巡查 將依法檢控違法個案


鑒於近日發生多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加上市民外出用餐次數增加,市政署會持續對本澳各區食肆及餐飲場所進行食安巡查,倘發現違法,將依據《食品安全法》作出檢控。

天氣轉熱,食物容易變壞,亦是胃腸道疾病多發季節,就近日懷疑「馬里奧餅店」及「絕味」供應的食品引致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市政署高度關注並持續跟進,並已對有關場所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暫停生產涉事產品,直至生產製備流程及工序符合安全及衛生要求,並要通過複查複檢;要求場所對場所環境及設施設備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確保生產環境及工序符合安全及衛生;同時要求涉事場所安排員工修讀有關食品安全及衛生課程,以加強員工對食品及個人的衛生知識;並對涉及的食品採取銷毀及扣押措施。另外,亦按事件的實際情況,要求其中涉事場所暫停營運,直至場所設施設備符合衛生要求並通過複查複檢。同時,市政署人員已於有關場所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檢測,並已作出相關巡查筆錄, 如發現違反有關生產經營違反法律法規,將依據《食品安全法》作出檢控。

市政署將繼續加強對本澳各區食肆等食品經營場所進行衛生巡查,以保障本澳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市政署呼籲食品業界必須注意食品生產經營、環境及員工個人衛生,強化自主食安管理,以降低食源性疾病爆發的風險;提醒食品業界有責任及義務,嚴格遵守法例及食安標準生產經營;並須要求食品從業人員注重個人健康及提升衛生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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