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基石,對實現國家長治久安、保持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包括廣大港澳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神聖義務和應有責任。
近年以來,國家的總體安全形勢越趨複雜,在各個領域都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境內外敵對勢力對全國包括港澳特區的分裂、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越見頻繁,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現實危害,加上周邊持續出現的暴力恐怖主義活動不斷升級,外部勢力也趁機加大干預力度,使國家的主權和政治安全正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和影響。
鑒於當前的嚴峻形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就相關問題作出若干基本規定,履行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憲制責任,也對近來的國家安全重大風險作出了及時且有力的回應,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支持中央這一決定。
澳門回歸祖國20年來,社會各界不忘堅定履行國家《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義務,支持特區政府開展相關工作。在這個前提下,澳門特別行政區在2009年初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法》,並有序開展相關執法工作和維護國家安全的配套立法研究工作。2018年,特區政府成立統籌和協調執行本澳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持續推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組織體制和執行機制。
澳門特別行政區多年來所開展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了理想的效果,透過有效防範和抵禦外部勢力的干預,切實維護了中央對澳門的全面管治權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及獨立司法權,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到了更好的保障。回歸祖國20年來,特區政府與廣大居民同心同德,使澳門社會治安穩定、經濟繁榮發展、居民安居樂業。種種事實說明了,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保持穩定和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必要基礎。
國家安全是永恆的課題,維護國家安全既是恆久的工作,也是包括港澳居民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責任,我們絕對不會也不能有所鬆懈,不斷予以深化和加強,既要繼續推進健全和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體系所需的國安配套立法工作、做好相關執法部署,還要持續提升廣大特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水平,主動配合和參與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為國家和民族的偉大復興,以及「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構築牢固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