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自2004年實施以來,內地與澳門透過CEPA系列政策措施不斷擴寬及深化經貿合作。為進一步促進兩地服務貿易緊密合作,提升服務業開放水平,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雙方於2019年11月20日簽署《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並將於明日(6月1日)正式實施。
修訂協議進一步放寬澳門企業進入內地服務市場的門檻,當中所涉及的開放領域包括金融、法律、會計、建築及工程、文化、旅遊、分銷、教育等多個服務,在原有基礎上增加開放措施,為澳門企業及專業人士到內地發展提供更便利條件。
同時,內地對澳門完全實現國民待遇的服務部門由62個增加至69個,包括會計、建築及設計、工程、設備維修和保養、批發銷售、鐵路運輸及貨運代理等服務。澳門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可享有與內地投資者同樣的市場准入條件,為澳門企業開拓內地龐大市場創造了有利環境。
修訂協議制定多項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推動澳門與大灣區深度融合,在包括金融、法律、稅收、教育、建築工程及旅遊等服務領域上創設更優惠的市場進入條件,開放更多領域的投資機會,為澳門企業及專業人才在通過粵港澳大灣區提升服務業方面的能力和素質創造了更好機遇,有利促進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實現服務貿易全面自由化。
《關於修訂〈CEPA服務貿易協議〉的協議》為澳門服務業界到內地發展注入新動力、創造新條件、帶來新契機。期望澳門服務業企業及專業人士抓住CEPA帶來的商機,發揮自身優勢,提升競爭力,加強與內地互利合作,以拓展更廣濶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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