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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檢討及優化在用車尾氣排放限值


為持續改善本澳空氣質素,減少車輛尾氣排放及推動車主進行定期保養維修車輛,並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及2020年施政方針的相關工作,環境保護局聯同交通事務局按第30/2016號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之規定進行定期檢討,經綜合研究分析結果、車輛檢驗數據及現時法規執行情況,建議制訂第131/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上述法規附件的表二,提升汽油汽車雙怠速法排放限值,並以車輛的首次登記日期劃分相應的排放限值,以加強監管車輛尾氣排放。有關行政長官批示將於今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