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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強制央積金2020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公佈


社會保障基金今(16日)公佈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2020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本年度共有377,747人被列入名單,159,114人不被列入名單,市民可透過社保基金網站 www.fss.gov.mo 、24小時語音熱線28230230、自助服務機或到臨各服務點查詢名單。

同時符合以下三項要件的人士可被列入2020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名單:

(一)在2019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年滿22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

(二)於2020年1月1日仍然在生;

(三)在2019年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被列入名單人士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其個人帳戶可獲分配7,000澳門元;如為首次獲分配款項,將同時獲分配一次性鼓勵性基本款項10,000澳門元。

不被列入名單的人士倘屬下列情況,可提出聲明異議,而提出獲得2020年度款項權利的時效為3年,即有關權利將於2023年12月31日屆滿,逾期則失效:

(一)就讀由當地主管當局認可的高等教育課程;

(二)住院;

(三)住所在內地,且年滿65歲;

(四)住所在內地,且未滿65歲但基於健康原因,尤其因須接受非住院護理、姑息治療、康復服務或須家人照顧;

(五)在澳門以外地方為在社會保障基金註冊的僱主提供工作;

(六)負擔住所在澳門的配偶、任一親等的直系血親或姻親的主要生活費而在澳門以外地方工作;

(七)公務、為澳門服務而擔任職務或履行其他公務;

(八)基於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的理由(須經行政長官許可)。

為着更有效分流聲明異議及提取款項的工作,社保基金呼籲有關人士配合。聲明異議方面,請儘早於今年7月底前填妥相關表格,連同證明文件交回以下地點:

(一)社會保障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

(三)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

(四)市政署轄下6個市民服務中心: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黑橋街平民新村;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市民到臨上述地點之前可先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 (https://account.gov.mo)預先取籌或預約時間。

另外,提取款項工作今年將於8月開始。在2019年已辦理自動提款登記的長者,將於7月下旬收到通知,符合發放條件的長者無需再辦理提款申請,款項將於8月21日自動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帳戶。而其他提款人士8月起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或到臨各服務點辦理提款申請,款項最快於10月21日存入其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市民如有手續方面查詢,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 www.fss.gov.mo 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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