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6月24日)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收回位於南灣湖一幅面積9,650平方米的國有土地。
是次行動收回的土地,位於何鴻燊博士大馬路與湖畔南街交界C17地段,為已被宣告批給失效的土地。
現時有關土地被人以金屬圍板圍封,土地內有建材雜物、建築設備、貨櫃、金屬支架及金屬頂蓋組成的僭建物、廢置車輛、大量雜物及有雜草生長。土地工務運輸局已向相關利害關係人發出勒遷通知書,要求於限期內騰空並交還土地。鑑於自願遷離期限屆滿而相關土地尚未交還,政府今日採取跨部門聯合清遷行動,將上述土地收回,並作騰空及清遷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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