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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署跟進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


市政署於六月二十三日接獲衛生局通報一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當中涉及五人不適。市政署已即時派員到涉事場所調查,期間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進行化驗,同時對涉事場所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要求對貯存環境及衛生狀況進行整頓,市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

據報,是次集體胃腸炎事件涉及兩個用餐群組共五名患者,均於六月二十日晚上在氹仔地堡街泰摩登餐廳用餐,並曾進食烤肉及炒貴刁等熟食。涉事患者最早於六月二十一日早上陸續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等症狀。經衛生局流行病學調查,根據進食記錄、潛伏期和症狀,是次事件較大可能由細菌性病原體引起。

市政署接報後已即時派員前往懷疑涉事場所進行環境衛生調查,抽取食品及環璄樣本進行檢驗。就現場環境所見,食材未有妥善包好,處理生熟食物的刀具及砧板欠缺清晰標示,容易引起交叉污染;場所員工的安全衛生意識較薄弱,製作流程中食品未有妥善處理及控制,潛在食安隱患。市政署已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九條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勒令場所負責人對食品製作及儲存區域、設施設備及用具等進行徹底清潔、消毒及整頓工作,直至符合安全及衛生要求通過複查複檢。同時,要求涉事場所員工修讀「食品衛生督導員課程」及「食品安全與環境衛生基礎班」,加強員工的食品及個人衛生意識。

市政署將持續跟進事件,如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將依法作出檢控。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將可被科處澳門幣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

市政署呼籲食品業界必須注意食品、環境及員工的個人衛生,確保食材的貯存及製作過程安全;生熟食品應妥善處理,避免交叉污染;留意食物貯存在合適的溫度;使用雪櫃時,按食材種類妥善包好,並遵從「上熟下生」原則分開存放。本澳夏季天氣高溫潮濕,食物容易變壞,市政署特別提醒消費者應光顧良好衛生環境及具信譽的食肆,如對食物衛生狀況及質量存疑應停止食用;進食前應用皂液徹底清洗雙手,保持個人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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