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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萬長者符合央積金撥款自動發放條件無需辦理申請

社保基金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本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提款安排

為方便長者提取政府分配款項,社會保障基金去年推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自動提款登記”措施,已登記而今年又符合自動發放款項條件的長者共5.4萬名,他們將於8月21日收到有關款項,而無需辦理任何手續,並將於7月底收到短訊或公函通知。

社保基金今(2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本年度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提款安排。今年合資格提款的帳戶擁有人約有7.4萬人,其中5.4萬名於去年已辦理自動提款登記並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的長者將獲自動發放款項:

(一)列入今年公佈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名單;

(二)今年6月30日或之前已辦理在生證明;

(三)今年未曾提取央積金個人帳戶款項。

社保基金將於7月底按有關長者在登記時的意願發出短訊或公函通知,並於8月21日自動將本年度的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項7,000澳門元連同倘有的利息存入其收取養老金或殘疾金的銀行帳戶。長者如有需要,亦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或到網址www.fss.gov.mo/zh-hant/eservice/r4查詢自己是否符合獲自動發放款項的條件。

而其餘2萬名合資格提款的人士(未獲自動發放的年滿65歲長者/未滿65歲但正收取社保基金殘疾金且超過1年/正收取社會工作局特別殘疾津貼),則會於8月上旬陸續收到提款通知書,其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或親臨以下服務點辦理提款申請:

(一)社保基金塔石臨時辦事處;

(二)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

(三)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及社會綜合事務服務區);

(四)市政署轄下6個市民服務中心: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台山分站;
  •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筷子基分站;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三盞燈綜合大樓;
  •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下環分站;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黑橋街平民新村;
  •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合資格提款的人士如於8月至9月期間作出提款申請,款項將於10月21日存入其指定的銀行戶口;倘其尚未辦理自動提款登記,亦可在辦理提款申請時同步辦理。

社保基金又重申,預算盈餘特別分配已發放了11年,而並非臨時性的經濟援助措施。一般情況下,年滿65歲才可申請提取央積金個人帳戶的款項。

出席新聞發佈會的社保基金代表包括中央公積金制度廳廳長楊婉麗及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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