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珠江三角洲區域空氣監測網絡(監測網絡)今日(7月30日)發佈2019年監測報告,報告反映珠江三角洲(珠三角)近年的空氣質素持續改善。
整體來說,粵港澳推行的減排措施已逐步改善珠三角區域的整體空氣質素。監測網絡於2005年11月啟動。與2006年相比,2019年錄得的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氮的濃度年均值分別下降84%、37%和29%。雖然一氧化碳和細顆粒物兩個監測因子在2014年9月才加入網絡體系,但2019年一氧化碳和細顆粒物的年平均值相比2015年也分別下降了4%和14%。另外,2019年的臭氧濃度年均值則較2006年高36%,反映區內的光化學污染尚待改善。上述六種空氣污染物自2006年起的年均值見附表。
為持續改善區域空氣質素,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一直致力減少主要空氣污染源的排放。粵港兩地政府正進行《2020年後區域空氣污染物減排目標和濃度水平研究》,以制訂直至2030年的減排目標。此外,粵港澳三地政府將開展為期3年(2021至2023年)的《大灣區光化學臭氧污染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特徵研究》,加強了解大灣區內臭氧前驅物的來源、臭氧的成因、以及區域和跨區域傳輸的特性。
香港落實了多項涵蓋海陸交通、發電廠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管制措施,以持續改善空氣質素。在車輛排放方面,香港按車輛類型分階段把首次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收緊至歐盟六期,並會繼續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輛;使用路邊遙測設備加強管制汽油和石油氣車的排放;及鼓勵使用電動車輛等。在船舶排放方面,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共同實施管制措施,規定船舶使用低硫燃料。香港亦會增加使用天然氣發電和推動本地可再生能源發展,及繼續逐步收緊發電廠的排放總量上限。此外,新核准的非道路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已逐步收緊至歐盟六期,與新登記道路車輛的排放標準看齊。
廣東省在2018年發佈《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印發實施《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和《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通過升級産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深化工業源治理;加強移動源治理和面源綜合防控;有效應對污染天氣,及提升科學決策能力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進一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新受理的環評建設項目(包括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必須符合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省銷售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全面推進公交電動化,實施「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綜合整治,開展揮發性有機物聯合督查,指導重點監管企業開展「一企一策」綜合整治工作。
澳門按照《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及施政方針的相關工作,從移動及固定空氣污染源方面推出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推動天然氣的使用及相關設施建設;提升新進口車排放標準至歐盟六期;優化在用車輛排放標準;淘汰高污染二衝程摩托車;推廣新能源車輛;提升車用油品標準至歐盟五期;規定燃料加注站(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系統;以及制訂了污水廠、化工製藥業、儲油庫及發電廠等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等。
監測網絡由位於廣東省、香港和澳門共23個空氣監測站組成,監測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和一氧化碳)。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香港環境保護署、澳門環境保護局以及澳門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分別負責三地監測子站的協調、管理和運作,並繼續每年公佈珠三角地區的監測結果及長期趨勢分析,和每季度發佈監測數據的統計概要。公眾可以登入「粵港澳區域空氣質量實況發佈平台」的網頁(https://113.108.142.147:20047),或經廣東省生態環境廳(gdee.gd.gov.cn)、香港環境保護署(www.epd.gov.hk)、澳門環境保護局(www.dspa.gov.mo)或地球物理暨氣象局(www.smg.gov.mo)的網頁,獲取有關年度報告及季度統計概要。